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月度抽样
调查方案(试行)
(简明版本)
一、调查目的
通过记账方式,收集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样本单位销售(经营)方面明细数据,以获得真实可靠的样本单位月度基础数据,更好地满足科学测算月度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下部分数据的需要。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包括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
三、调查内容
样本单位的基本情况、销售(经营)情况。具体指标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类型、行业代码、销售商品收入和餐费收入等。
四、抽样方法与样本选取
抽样调查以全国为总体,采用简单随机抽样调查方法,从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抽样框中抽选样本单位。控制核心指标(零售额)的抽样精度,要求在95%的置信度下,最大相对误差控制在10%以内。
五、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审核、处理、汇总、推算样本数据。各省级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样本单位抽取、数据收集、审核以及上报。抽中的市(县、区)统计局负责数据采集,每月派人入户访问,根据样本单位日记账,结合被访者报告的情况填写样本单位调查问卷。